第五十一章 依法治国 (第1/2页)
作为当时法家优秀代表人物的商鞅,在秦国变法期间也法家学说发扬光大.而法家所崇尚的,就是依法治国。而由商鞅提出的【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之说,也就被秦国上下所推崇备至。由此带来的就是世人传说的秦法严峻,但也是造就强秦的基础之所在。
作为积重难返的周朝天下,以进入天下纷争的时代。虽然还有人极力在维护人伦纲常,但相对于战争年代的那时而言已经显得十分羸弱。倒不至于说话不算,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会被人们酌情处理的。这也是许多圣人所痛心疾首之事,却也只能无奈地看着道德进入衰落期。
法家倡导的就是治乱时用重典的手段,虽然太过严厉却也让人们学会去按部就班地生活。由此所带来的,道德被有限度地给保留了下来。后世对法家治世的手段褒贬不一,却都无法否定这个学说在当时所具有的价值。毕竟有强秦的出现,这便是历史给予后人的答案。
自从王翦请回传说家族的后人,秦国兵器制造业便随之得到长足的发展。适用于制造方面的法律也就随即产生,它要求每一名工匠乃至每一名管理者都要用严谨的态度完成自己所属的工作。目的只为保证这些兵器被制作出来是最精良的,而不能让身在前线作战的将士们来印证其实用性。
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加工出来的兵器上面必须刻有他们的名姓。当兵器达不到其使用效果时,以便由专业部门借此追查这件兵器的监工和制作者。
打个比方说,一件矛戈被工匠孙十三制作出来,那么上面就需要刻上十三的姓氏。这还不算结束,当时负责车间管理的工头是李信的班,那么当李信检查完毕后,就需要也在这件兵器上刻下他的姓氏。工师吕楚当然不会置身事外,作为兵器制造工厂的总负责人也需要在这件兵器上刻下她的姓氏。整个过程到这里就算全部结束,剩下的步骤就是装箱出厂并配发给各作战部队来使用。
由于有严格的制作工序,同一型号的矛戈都是可以互换装备的。当兵卒在作战中无法避免地造成武器损坏后,他们可以将破损的矛戈重新进行捆绑组装。
因为其简单便捷的组合工艺,使得任何一名兵卒都可以完成这一组装。由此所带来的好处,就是可以保证在失去后勤保障的部队仍然可以使用完整无缺的兵器进行对敌作战。假如是秦国弩弓出现损坏,仍然可以将这些散件组装成一支新的弩弓出来。任何一个完整的零件装配使用,都不会出现卡槽对应不上的问题。
天地尚且有缺,所以凡事没有绝对的。秦国兵器制造工厂即便是如此严谨的追责制度,仍然无法避免纰漏的出现。当这个万分之一或者是十万分之一的问题发生以后,追罚令随即便会下达到工师的手里并由他进行处罚。
假如其中的一批武器存在的问题超过一定数量,那么追罚令就会问责到车间主任的身上并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大批武器存在有质量问题,那么工师就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小命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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