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走出地狱 (第1/2页)
此刻,亚马的残破身体,落进血池中。
血池突然一阵震荡,翻涌。
就看到他的身体,很快被密密麻麻的红色小点笼罩。
闪念间,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个情况,让林郎脸色骤变,疯狂的向后退了几步。
心脏剧烈跳动,差点从嘴里跳出来。
刚刚血巫师,不断用血浪冲击他,都被他躲过,并且用烈火枪蒸干。
现在,才知道,血池里的血,有多恐怖。
天级高手的身体,进去就没影!
这还是血吗?
袁博远、晨兆岐和袁雪霜三人,看到这一幕,皱着眉头走上前。
他们只知道,他们身上流出来的血液,都被收集起来。
听刚刚亚马等人所说,都被放进了这个血池里。
这里面,到底喂养了什么东西。
视线,全部集中到躺在地上的斐迪耶大公身上。
他才是最有发言权的人,毕竟被困在银色十字架上三百年,一定知道一些。
“血池里,是我无数的大公之血,喂养出的嗜血虫。嗜血虫,却是血巫师,用来防身之物。只是它们吞噬了太多的天级高手之血,最终吃掉了血巫师。”
斐迪耶大公,身体早已灯枯油尽,最后的大公之血,也给了约翰里德。Нёǐуапge.сОМ
强撑着一口气,告诉众人里面的情况。
“怎么才能杀了它们,太危险了!”
林郎站在旁边问道,银色十字架,就在中间,凭他的实力,根本无法拿到。
那么,任务就无法完成。
“第一个,就是饿!三天没有新鲜的血液注入,就全部死绝。第二个就是火烧,它们天性怕火。”
斐迪耶大公给出了两条路,却等于是一条。
众人不可能放任血池不管,一旦三日内,有人来了,再养起来,是个大祸患。
“我来!”
袁雪霜从林郎手中拿过烈火枪,直接走向血池。
林郎没有阻拦,虽然他拦,也未必有用。
她是当前实力最高的一位,能最快的清除危险。
“我不行了,约翰里德,将来帮我照看一下斐迪耶家族。看看我的后人,还在不在?在的话,帮衬一下。”
斐迪耶大公,曾经最强大的一代高手,死在了自己国家的阴谋之中。
充满悲凉而凄惨的一生,终于画上了句号。
再多的不甘,再多的委屈,都只能埋在地下,随时间流逝。
留下的,只是对家人的思念,和对族人的期盼!
约翰里德受他恩惠,确实太多。
仅凭五大公之血,将来都有希望,成就公爵之位。
更何况,连着吸收了四个天级高手的鲜血。
血液的力量,正在疯狂吸收,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侯爵。
看着他最终死亡,约翰里德大哭出声,抱着他的身体,缓缓向出口走去。
“轰”
烈火枪在袁雪霜手中,就是不同!
真气灌注进去,整个一杆枪,像是沐浴着金色光焰,显得圣洁而厚重。
枪尖的火焰,爆射出四米,落在血池中。
一瞬间,大量的红色蒸汽,腾腾升起。
血池中的血液,疯狂的沸腾起来,朝着远处闪避。
然而在袁雪霜超强力的火焰中,半池子血液,不过几秒钟,全部蒸干。
她的身体,悬空而起,把整个血池,彻底席卷一遍。
连池壁,都烧得炸开了。
现在,空荡荡的血池,就剩中间的一个银色十字架。
“想必,染血十字架,可就是那个,我来吧!”
林郎迈步走了进去,接过袁雪霜手中的烈火枪。
这是任务终点,染血十字架!
摧毁了它,就完成任务。
这一步,不能再假手于人。
整个任务,几乎都没怎么出力,全部都是天级高手的大战。
根本没他发挥的余地!
他最大的最用,就是用农奴卡,让他们恢复了战力,帮助自己。
烈火枪燃烧,炙烤着银十字架。
很快,上面沾染的所有血液,全部消失。
与此同时,袁博远和晨兆岐头上的血色光柱,全部消散。
林郎的脑海中,想起了系统的声音:
“执掌丐帮牛耳任务完成,固定奖励,财富点50000点,功德点500点,么民心点20000点,诸圣精血一。”
“提前二十二天完成任务,奖励财富点528,功德点52.8。拥有财富点76528,功德点1757.6,民心点22676,杀戮点二百二。”
任务奖励的声音,总是那么迷人,让林郎差点迷失。
“你们的诅咒消失了!”
一抬头,看到袁博远和晨兆岐头上的红色光柱,已经消散。
林郎微笑着,对两人说道。
“恭喜,丐帮总算从三百年的诅咒中,摆脱出来了!”
袁雪霜穿着林郎的众生铠甲,飘在空中,对两人道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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