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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街边球探

第四十七章 街边球探 (第1/1页)
  
  ��有读者提到更新问题,因为我不是职业写手,所以写作速度和写作时间都有限。而且即使放假,我每天也需要花不少时间阅读NBA的各种资料,来寻找灵感,所以我也只能保质不保量了,还请读者谅解)
  
  甘国阳从没想过,自己在洛杉矶会有铁杆球迷。
  
  作为帕罗奥图维京人的头号球星,在北加州大杀四方的他,并没有得到与之实力和表现相匹配的名声。
  
  因为他只是一个华人,在美国体育界地位最低的种族。
  
  他的影响范围局限于旧金山的唐人街和西帕罗奥图——哪怕在东帕,他都只是一个“打篮球比较厉害的人”。
  
  如果甘国阳还是生活在21世纪,那么发达的互联网会把他的比赛表现传遍全球,中国的几亿网民会把他当成中国篮球腾飞的希望,姚明的继承人。
  
  他会大红大紫,会有很多媒体采访,会有许多人讨论他的未来。
  
  但现在,在1982年,个人电脑刚刚出现,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姚明刚刚出生的时候,他注定只能还是个有名小卒——比无名小卒稍微好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加州各地的报纸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自从甘国阳在四强赛的时候看到那些胡说八道的报纸后,类似的言论就没有停止过。
  
  尤其是甘国阳率领的维京人在加州二级锦标赛总决赛上,被雷吉·米勒绝杀痛失冠军后,对甘国阳的嘲讽与质疑瞬间达到了巅峰,许多小报纸用“It's-over”来形容甘国阳的篮球生涯。
  
  幸好,美国的一些大学并不这么想,还是有一些大学向甘国阳伸出了橄榄枝。
  
  外加甘国辉的老妈,他的表婶,有着不小的社会能量的“钱爷”钱慧的帮忙,他收到了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奖学金邀请。
  
  在6月21日之前,甘国阳将和表婶一起去UCLA办入学手续。21号钱慧将要出庭为里根刺杀案的凶手约翰·欣克利做辩护。
  
  所以,甘国阳除了在旧金山和帕罗奥图偶尔会遇到一些向他要签名的小孩儿外,基本上就和普通人一样。
  
  唯一与众不同的只是他的身高。
  
  但他不知道,此时走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就是他的铁杆球迷。
  
  王抚西,一个中美混血的女孩儿。
  
  她每天都会起的很早,把家里的早饭做好,然后把电器店的门窗打开,准备开门营业。
  
  10岁跟着爸爸妈妈从台湾来到美国后,因为妈妈的工作很忙,而爸爸的身体不是特别好,所以她就开始学会了照顾自己,甚至照顾爸爸。
  
  一切安排妥帖后,她才会一个人骑着车去英格尔伍德高中上学。
  
  他们的店面位于英格尔伍德的外围地区,这里相对中心区黑人更少,也更加的安全。
  
  不过王抚西有时候还是有些害怕,害怕在路上遇到的黑人,害怕那些弄着爆炸头扛着录音机或者拿着篮球的嘻哈一族。
  
  这也是为什么那天她穿着一条短裤从店里跑出来的时候,他的爸爸会那么的生气让她赶快回去,这样美好的身材一旦受到不良少年的觊觎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爸爸妈妈多次想要给抚西转学,送她去更好的更安全的地区高中上学,却屡次因为绿卡问题而被推延。
  
  不过王抚西在英格尔伍德读书生活了六年,却也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意外事件。
  
  但之所以那天她要穿成那样从店里跑出来,对着甘国阳“无理取闹”,是因为她早就在店里看到了甘国阳,而她也早就认识甘国阳了。
  
  在来到美国后的6年中,他的身高从5尺,一下子蹿升到了6尺,速度之快连王抚西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腿上那一道道的生长纹,证明了她的个子是长得多么的快。
  
  不断增长的身高挤给她带了很多烦恼,比如许多喜欢的衣服过了一个月就不好穿了;但也给她带来了不少乐趣,比如她爱上了篮球。
  
  在美国这个篮球之国,女孩子打篮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事实上许多女孩子的篮球水平高的可怕,比如雷吉·米勒的姐姐,这个常年在球场上虐待弟弟的人。
  
  所以王抚西在来到美国后,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篮球,并且由于身高的原因,入选了英格尔伍德高中的女子篮球队。
  
  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华人都像甘国阳一样拥有特殊的“天赋”,王抚西虽然打球很努力,但她在球队中也只是一名普通球员。
  
  相比而言,倒是他的美貌与身材常常让她成为赛场的焦点,在一群黑珍珠中,他这颗白钻石显得特别耀眼。
  
  甚至有些人说,球队教练之所以把王抚西留在球队,就是因为喜欢看她穿着短裤的样子以及在跑动时颤动的身影……
  
  王抚西倒是没有多想,她在篮球队打球是纯粹出于对篮球的热爱,而且她那泼辣大方的性格,和一群黑人姑娘一起倒是很合得来。
  
  和绝大多数的洛杉矶人一样,王抚西自然是湖人队的球迷,也把魔术师约翰逊当成了自己的偶像——知道她遇到了甘国阳。
  
  准确来说,应该是在报纸上得知有一个华人球员,在加州高中联赛上大杀四方无人可挡。
  
  虽然报纸上是带着嘲讽的口吻去报道甘国阳的比赛,但同为半个华裔的王抚西知道,她这样的中美混血儿已经常常在球场上受到歧视了,何况甘国阳这样的华人。
  
  而当她在报纸上看到甘国阳的照片后,便成为了甘国阳的铁杆球迷,搜集了甘国阳之前所有比赛的数据以及各种报道,这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是很不容易的。
  
  北加州决赛和洛杉矶总决赛,她也都到现场去观看。
  
  当甘国阳在北加州决赛上,补进那个上篮,绝杀萨克拉门托高中后,王抚西和看台上的所有人涌向球场,只想触摸一下自己的偶像。
  
  同样,当维京人被雷吉·米勒绝杀,甘国阳眼睁睁看着对手在自己头上投入那致命一击后,王抚西孤零零地站在看台上,望着人群中神色萧索的甘国阳,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在比赛之后,王抚西回到家中越想越觉得伤心,英格尔伍德高中输球她都没有这么伤心过。
  
  有时候她自己也在想,她真正伤心的,或许是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篮球场上霸气十足的“小羊”了吧——王抚西在心里给甘国阳起的绰号。
  
  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在自家店的橱窗前,她能再次看到那高大身影,俊朗正气的脸庞和带着一丝沉郁的眼睛。
  
  她以为这是自己的幻觉,可她足足盯着他十几秒后才发现,这个待在店门口看电视的人,就是甘国阳。
  
  于是,便有了甘国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的那段对话。
  
  而今天,一大清早的准确去上学,没想到一开门竟然有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和熟悉的面孔。
  
  只不过他的眼神好像不再沉郁,而是恢复了往昔的坚毅,这让王抚西在说话时都不敢看着对方的眼睛。
  
  现在,王抚西就坐在自行车上,慢慢骑行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旁边跟着如同保镖一样的甘国阳,这让她的心有些跳,有些乱。
  
  “你还在读高中吗?”甘国阳问了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嗯,今年十一年级了,快要毕业上大学了。”王抚西回答道。
  
  “哦,那以后可以在洛杉矶上大学吧,我想我应该也会在洛杉矶读书。”
  
  甘国阳选择的聊天内容实在无聊到了极点,要怪只能怪无论今生后世,他和女生交往的经验都太少,任他平日里妙语连珠,碰到女孩子还是抓瞎。
  
  可是他这话说出口,却让王抚西的心脏跳的更快了。
  
  “他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难道……”王抚西心里乱想着,嘴上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甘国阳。
  
  女人的心思和男人就是不一样。
  
  甘国阳见王抚西没有说什么,也浑不在意,就开始和她聊起了音乐。
  
  这一聊不要紧,把王抚西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眼前自己的篮球偶像,竟然有着如此宽广的音乐知识面,难怪愿意花200块钱买一个walkman了,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实际上,甘国阳对于流行音乐纯粹是一知半解,这从他连迈克尔·杰克逊都不认识就可以看出来。
  
  但他沾了来自于网络时代的光,什么东西都知道点,知识面广而不深,杂而不精,常常把不懂行的人唬的一愣一愣的,比如经常就把甘国辉给忽悠瘸了。
  
  而面前的抚西对音乐还是很有研究的,她除了打篮球,最擅长的就是弹钢琴。
  
  甘国阳则是占了来自未来的便宜,拿一些未来的知识和音乐流行趋势,把王抚西说的眼睛一亮一亮的,里面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就这样,两人走过了英格尔伍德的大街小巷,磨磨蹭蹭地到了英格尔伍德高中。
  
  “你去上学吧,下午放学了,在门口等我。”甘国阳在学校门口和王抚西说道。
  
  不过话一出口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话说的就好像他是王抚西的男朋友一样。
  
  而王抚西显然也听出了话里透着一股暧昧的味道,不过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点了点头,便推着车进了学校。
  
  “真是爱脸红的女孩子啊~”甘国阳看着王抚西的背影,以及耳朵上的一抹红,心中想道。
  
  接下来,甘国阳就开始无所事事地游荡在英格尔伍德的大街小巷了。
  
  看着英格尔伍德街道旁大大小小的店铺,有咖啡店,有餐厅,有服装店,有水果店,甘国阳突然觉得,也许这里并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可怕。
  
  毕竟这里也是洛杉矶,这里的人也要工作生活,大多数人其实还是普普通通的市民,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
  
  甘国阳这个人,记忆力还是相当好的,不然他也不会常常被贝尔曼派做数据记录员——虽然部分原因是甘国阳和其他人一起训练,别的球员就没法打球了。
  
  所以,他很快认出了昨天晚上走过的那个街道,以及通往那个球场的地方。
  
  出乎意料的是,还没到球场,他就又听到了各种嘈杂的声音。音乐声、喝彩声,伴随着黑人特有的饶舌英语,隐隐约约出现在了甘国阳的耳边。
  
  “住在这儿的居民可真是受罪,大白天的就开始闹了吗?”甘国阳对附近的居民施以同情,同时再次向着那个球场走去。
  
  不过,英格尔伍德的球场可并不是总这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
  
  昨天晚上之所以人数众多,是因为“垃圾桶”和“黑刺”争夺下个月的场地使用权。
  
  而今天英格尔伍德来了一个特殊的人,这也是昨天的球场争夺战如此激烈的原因之一。
  
  因为,有球探到英格尔伍德的街球场来了。
  
  对于常年混迹街头的球员而言,球探就是他们心中的天使。
  
  在美国,街头篮球的发展也是有好有坏,并不是每一个城市都有正规的街球联赛,这让很多优秀球员无出头之日。
  
  而美国的街球传统强区大多在东部,在纽约的洛克,在费城的贝克,在*的城市联盟。
  
  相比而言,洛杉矶的街球就没有其他娱乐行业那么发达了,虽然他们拥有湖人这支NBA豪门,但五彩斑斓的娱乐之都并不是街球的热土。
  
  当然这里也有着许多优秀的选手。
  
  现在,在英格尔伍德的这个球场,就有一个球探来到了这里,如同天使降临,给这些挣扎在贫困和犯罪边缘的街球手带来福音。
  
  “哦,他妈的,他们这打的是什么篮球?他们到底会不会防守?”在球场边上,在一堆黑人当中,一个穿着棕色背带裤,里面是白衬衫外加棕色西装的白人,正仔细盯着场内进行的一场对抗赛,同时嘴里也在不停的嘀咕。
  
  “这他妈就是洛杉矶的街球水平?真是和湖人的在NBA的地位没法相提并论,我他妈的从北卡莱罗纳跑过来,就为了看这些杂鱼在这里表演马戏?”
  
  这个白人长着一张鹅蛋脸,额头已经开始变得光洁溜溜。而窄窄的下巴,配上下垂的眼角,以及一个鹰钩鼻,则透出了一股阴郁。
  
  “法尔克先生,你看这些小伙子都怎么样?他们可是英格尔伍德街头最好的球员了。你看他们的运球,他们的投篮,他们的传球,真是充满了灵性!我在他们身上都能看到魔术师的影子!”这个白人旁边的一个黑人胖大叔说道,他说话的样子就好像介绍手下姑娘的老鸨。
  
  “他们要是比得上魔术师的一根手指头,也就不用在这鬼地方打篮球了。”这个叫法尔克的人冷哼一声道。
  
  黑人胖大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讪讪地笑了笑。
  
  他过去也是英格尔伍德的一名街球手,在英格尔伍德球场也算呼风唤雨。
  
  可这里毕竟是小地方,混不出什么名堂来,最终也没能走上职业联赛或者高水平街球联赛的赛场。
  
  现在他年纪大了,想为英格尔伍德的街球做出点贡献,费劲心机才联系到了一个球探,让他来挑挑苗子。
  
  更重要的是,要是真出了什么篮球明星,他以后也好沾沾光。
  
  可惜,从一大早的情况来看,这片球场的球员水平好像如不得这个希曼先生的法眼。
  
  “法尔克先生,现在其实还太早了点,很多球员并不习惯在早上打球。到了晚上,晚上才是他们最有活力的时候!到时候一定会有更多出色的球员,会有更出色的表现。”胖大叔还在努力地游说。
  
  法尔克则摇了摇头,习惯在清晨工作的他,此时的脑子异常清醒,他知道这里没有他想要的球员。
  
  这时,从场边突然传来了一些喧哗声,似乎又有什么人来了。
  
  法尔克听到声音一回头,却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巷子里面慢慢走了出来。
  
  而周围的人都用着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混合着惊异和敬畏。
  
  “这家伙是谁?”法尔克问道,他很少在街球场看到这么高的个子。
  
  “哦…我,我不知道,我好像没见过这个人。”胖大叔摇摇头说道。
  
  这时旁边的一个家伙搭腔道:“我知道,他是‘黄油炸弹’。”
  《篮球之黄金时代》第四十七章 街边球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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