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吃人与被吃 (第1/2页)
“其实不仅仅是现在,而是自有从原始社会以来,都是吃人的社会。”我笑了笑,说道。
“恩?说说你的理由。”金富全的脸色有些凝重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一篇小说,书名叫《狂人日记》,书中的那个疯子的日子上说到,翻开历史书,满篇都写着‘吃人’二字,要么是吃人的成功者,要么是被吃的可怜虫。他想不开啊,他想不吃人,也不被人吃,所以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关了起来,书中又接着说,那个人的弟弟告诉作者,我哥哥现在好了,他已经不疯了,他到别的地方去当官了,换句话来说,他又去吃人去了。所以我就觉得这个社会啊,就是个吃人的社会,要真不想吃人或者被吃只有去神经病院做研究工作了。”我说到后面自己都郁闷了,该死的人类社会。
“去神经病院做什么研究工作能摆脱这个命运啊?”他诧异的问道。
“被人研究。”我笑了笑,说出那句星爷的名言。
他先是怔了怔,但随即也开始欢畅的笑了起来,而看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他四十几岁了可能都没读过鲁迅呢,我这个十三岁的毛孩子却在给他讲鲁迅的小说。他的确是没读过,但这并不妨碍着他懂这些道理。“那么你准备吃人了?”
“我只是不想被人吃而已。”不想被人吃就只能吃人了,我并不掩饰我的观点。
“说的好!但我觉得你有的时候太年轻气盛了点,比如就不该为了个女人去招惹丧狗这支疯狗,他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他那个做议会长的‘妹夫’还是很有些能量的。”说到妹夫这两个字的时候,他也不自觉的笑了。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吗?”(向刘华强致敬!)我笑了笑,接着说道:“其实那个女人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说句难听点的,回家洗个热水澡,再睡一觉,第二天打开窗户一看,就会发现满大街都是女人,个个都比她强。”虽然我自己根本不认同这个观点,但为了让他有信心,也只有违心的这么说了。
“没看出你还有这个心胸?不错,女人嘛,除了老婆是跟你一辈子的,其他那就是用来玩的。”他用非常赞赏的眼光看着我,语气中充满了肯定,一般在女色上把持不住的人就很难做大事,我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想法,在他这个老狐狸看来是非常有前途的。“那你说说,你为什么要动这条狗?”
“因为他只是条狗,而不是条狼!”我耸了耸肩,不屑的说道:“他要是条狼,我就会大钱把那女人赎出来,或者会干脆不要,女人嘛,哪里没有。但他只是条狗,狗和狼不同,狼是会吃人的,而狗,最多只会叫两声而已。”
金富全露出一丝复杂的微笑,仿佛若有所思道:“但那这条狗也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比如说今晚!”
“我需要这个麻烦,要没有这个麻烦我还不找他了。”这是第一次和他见面,我最怕的就是被他看低了,我要竭力表现出一种一切尽在我掌握的样子,这样他才会在以后全力帮助我,和我合作。
“怎么说?”他的眉头不经意的皱了皱。
“我要通过他来告诉所有人,我是个什么样的一个人。”慌乱中,我想起了杀鸡给猴来看这句老话了。
“他就是那只鸡?”KAO,不愧是强人,真是听音而知雅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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